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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4-06 17:24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能力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根据《晋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15]9号)文件要求,学院将组织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46日—21日。

二、项目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大学生学科竞赛)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程序

(一)415日前,项目负责人将《晋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在附件中下载)及申报材料交学院教学科研科。

(二)学院大创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实验教学中心。

(三)424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以我院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体,且项目负责人须由二、三年级学生担任。

2.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报。学科专业交叉、年级交叉的团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3.每个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不得交叉申报。以往立项项目未结题的参与者不得参与申报。

(二)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须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项目组自行聘请。

2.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部分项目的指导教师可放宽到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年度只能指导1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为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请各班辅导员及任课教师积极动员、组织学生申报,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提出的选题进行审查、并指导学生规范地填写申报书,帮助制定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

特此通知。

附件:《晋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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